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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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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几种情况讨论: 1、一人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只要是婚前个人出资全款购房,无论房产证上是在自己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无论房产证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均视为出资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一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现在很多人会选择婚前首付买房,然后婚后一起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是应给另一方经济补偿。但是,若在婚前首付贷款得到房产证,却因某些原因落户到对方的,若无特殊公证说明,则是按赠与给对方的财务,属对方私有。 3、如果婚前一方买房赠与给另一方,房子归谁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但是如果赠与程序完成,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分割。继承的房产应该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理。二、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特别是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注意:为防止将来发生争议,父母出资也应与子女签订签订借款协议,最好办理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方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如果在结婚前没有进行相关的个人财产公证或者签订个人财产的相关协议,一般情况下婚后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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