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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急救、抢救医疗费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保基金中进行支付。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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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药品报销 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2、诊疗项目报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服务设施报销 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4、个人帐户报销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下列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报销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也即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分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不同的账户可报销的费用范围是不同的,不同的医疗费用可报销的比例也是不同的。而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及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是不同的,报销的核算也是分别进行。满足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依据规定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服务设施范围以及诊疗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来补偿。 1、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花的钱;门诊、急诊所花的钱;没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医疗费;在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依据比例要参保者自己承担的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参保者自己承担。 2、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以下的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花费;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不超过7天的医疗花费;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移植后服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1、基本医保基金对以下医疗费用不承担责任:由于交通事故、或别的责任事故导致伤害的;在非定点零售药店买药的;不在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的,不涵盖急诊的情况;由于本人吸毒、或者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由于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而导致的治疗费用;在国外或、特别行政区以及地区就医的费用,这些都是参保者自己承担的。2、企业职工因工负伤、发生职业病而需的医疗费用,依据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执行报销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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