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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深圳市超生罚款标准

2021-06-17
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以后,超生二胎不罚款。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以后,凡政策放开前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者已经收到但未缴纳的,一律可以停止不再缴纳。 【政策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以上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只有对不符合生育二孩的父母,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全面二孩法律出台后,任何部门不得再对二孩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全面二孩法律出台后,其实就是取消了对生育二孩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项目。因此,只要全国人大关于全面二孩的决定或者决议出台后,从法律的层面其实就已经取消了对生育二孩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项目。无论是没有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还是已经下达,但未征收到的,一律不得再征收。 2、计生部门不得以凭未办理生育证为由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只是对不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情形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未规定其他情形的生育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只有"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3、《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范围、标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准生证而生育的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3、如果要处罚你之前的生育二孩行为,怎么办? 1、钱已经被征收走的,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根据上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退还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并对相关责任人依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2、钱还未收走的,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起诉当地计生办或卫计局依据旧法律、旧条例处罚二孩生育行为是违法行政,要求法院判令处罚书无效。在最高法的网站上已有范例判决书,单独抢生二孩父母已胜诉! 3、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可以向法院说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4、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和人大届时提起行政诉讼或上诉,必胜。放心,法院再怎么样,也不可能置如此充分的法律依据而不顾。如真有,可上诉、申诉。

相关法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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