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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实体店无理退货的内容。 2、实体店消费的,属于订立消费合同,是否能够无理由退货,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此约定,无此约定...
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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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需要退换货需要携带问题商品以及购物小票到商店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寻找消费者保护协会。
1、在商场买东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场承诺无理由退货,在有效期内可以退货。;第二种情况,如果商场没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只有你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才能向商场提出退换货的要求。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规定网上销售商品的,可以无理由退货。对于在商场购买商品,没有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因此,在购物中心购买商品,只有当双方约定或商品质量有问题时,才能要求退货。
在法律上顾客在实体店买衣服不满意不可以退货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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