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条件的情况下,户口是可以迁移的: 1、因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的准入政策不同; 2、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
女方可单方申请迁移户籍,或就地申请分户手续,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如要公民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并将户口进行迁移的,迁移之后,并不影响公民迁回户籍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地。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这就是说,户口迁出是允许的,但问题是,你的户口该迁往何处呢?如果你在当地另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的,你可要求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至你的住所。如果你要迁移回娘家的,当然也行。具体的迁移手续该如何办理,你可先向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6人已浏览
1,389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4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