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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主张是个人债务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但是一般来说举证是比较困难的。请问债权人是否知道以个人名义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呢?您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您可以尽快来电免费咨询以便我了解详情后更好的帮助您。
1、房屋产权证增加女方名字,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赠与已经履行了相关手续的,不能撤销。2、婚前房产婚后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即属于双方共有财产,而不论是否是男方全额付款。有份额约定的,按照约定份额划分,没有约定的,视为一人一半。4、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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