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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形式出资也是可以的。在我国的最新的《公司法》的修订中,此时对于股东出资的形式是解除了一定的禁止性的规定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股...
除下列方式外,股东可以以下方式出资: 一、货币出资。 二、实物出资。 三、知识产权。 四、土地使用权。 五、工业产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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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由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提示:公司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形式的,需要缴纳一定税费。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为,在公司注册过程中,不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行使。若有股东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的,可以把知识产权的出资作为股东的内部约定,以股东之间的方式来出现,在工伤登记中仍然以货币出资的方式体现这不财产。因为公司注册实行的是认缴制,只要不把注册资本搞得过高,那么以认缴的方式来解决出资问题就可以了。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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