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实现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稳定低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和...
为实现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稳定低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实现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已生育1个子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在产后3至6个月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因身体原因不适宜使用宫内节育器的,经区、县级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指导下选择其他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符合生育规定已生育2个以上子女、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育龄夫妻,一方在产后6个月内首选结扎措施。第1个子女属病残,经批准再生育1胎子女的,可以在产后1年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利用隐瞒、欺诈等不诚信方式骗取计划生育有关奖励和优惠待遇的,由原发放单位追回已发放的奖励金和优惠待遇,并由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9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1,453人已浏览
3,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