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专利权终止后原则上是不会恢复的。但若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权利终止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提供相关证...
专利权终止后原则上是不会恢复的。但若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权利终止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提供相关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3、未如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可以恢复。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可以恢复。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