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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般是指上市公司向公众披露自己的信息,让群众掌握公司的具体信息,根据需要进行投资。我国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充分性的思考: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所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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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宣传制度,是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己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信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接受公众监督,需要披露七种信息:(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公告;(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7)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形式向公众发行的信息披露要求:(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股份;(2)公司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5元%以上;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公司及其相关信息的行为。那么,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呢?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比例为10%(4)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投资者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该投资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预计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超过5%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未作出公告的,该投资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每达到5%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其3个工作日内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自报告义务发生之日起作出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权益变动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协议转让、行政划转、法院判决、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合法途径,股份控制人发生变化,导致权益变动超过5%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自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其3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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