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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红绿灯后逆向行驶,记三分,罚款200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一次记12分。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借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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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十字路口逆向行驶罚款20元至200元,扣3分。主要内容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汽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对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罚。2、根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逆向行驶扣3分。
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逆向行驶,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红绿灯路口左转至逆向行驶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违法代码:1301,一般罚款200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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