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
一、谁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1。有合法的债权;2。债务人懒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对方对债务人的辩护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已到期债权,否则对次债务人有失公允。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