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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所需材料:(1)《注销户口申请表》;(2)《火化证》或《火化通知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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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步骤2:准备材料步骤3:现场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计划中新生儿入户。办理地点: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认证中心或成都公安一站式服务认证点。锦江区公安认证中心电话:028-86406158028-86671830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56号,莲新中学西侧,莲桂南路与工农院街交叉口东南角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顺城街391号028-6838288锦江公安认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028-8450103青羊公安认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028-8664797金牛公安认证中心:一品天下街999号028-8770727272武侯公安认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中心2楼96166高新公安认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028-851416成华公安认证中心:府青路2段3号新28号028-8363612天府新区认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028-86316青白江公安认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028-8665063龙泉驿公安认证中心:北泉路7777号028-8887777号028新都公安认证中心:育英路7889648温江公安认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16号16号028-8928-8-8028-8028
处理流程:步骤1:收到并填写《入籍申请书》步骤2:准备资料步骤3:现场处理政策规定:《成都市户籍转移登记管理方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发行《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行[2017]190号)。
办理方法: 申请人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8)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2、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 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禅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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