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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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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刑事责任。不涉及危险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仅超速造成第三人死亡,即构成交通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事等级(量刑等级):1。犯交通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少数判处15年)。发生重大事故,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种,死亡一人,负事故次要或同等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三种,死亡两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1、车祸死者家属痛不欲生,砸了车,家属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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