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致残原因不同,申请鉴定的程序、鉴定机构、依据的鉴定标准有所不同: 1、工伤致残的,职工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领到工伤认...
伤残鉴定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伤致残原因不同,申请鉴定的程序、鉴定机构、依据的鉴定标准有所不同:1、工伤致残的,工伤职工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领到工伤认定书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2、交通事故致残、可以由交警队委托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也可以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依据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打架斗殴、故意伤害致残的,的,被害人可以在法院审理被告人故意伤害罪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鉴定,依据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纠纷中至关重要的证据,一定要保证其合法性。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0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8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