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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
1、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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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付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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