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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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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三)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关于交通事故谁垫付医疗费,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 一、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 二、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一,法律无限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二,能够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要求赔偿。三,能够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能够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能够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花费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组织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花费。四,能够通过交警,让意外基金垫付。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意外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花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花费,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组织有权向道路交通意外职责人追偿: (一)抢救花费超出机敏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的;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组织垫付抢救花费的,救助基金管理组织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组织垫付抢救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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