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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一、为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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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给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增加了,这也是事实。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需要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怎么走呢? (一)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三)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诉讼: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综上,若是要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首先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双方可以协商,达到赔偿协议,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确定赔偿的数额,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强制执行。
死亡赔偿标准: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 1、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注意虽然死者是,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 1、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注意虽然死者是,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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