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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按《婚...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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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1、依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 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原本属于或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为了人生的第一个梦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一早就看了房子,预约了下班后看房。 我坐标杭州,外地户口,想在杭州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是一个梦想,一个女孩子对于心的安定就是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下班后早早就会约好的东站五公里处看房。 同一个地段,有一套开盘在卖,有好几套是用于出租。既然来了,我就租房市场看下行情,售房市场看下行情,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前段时间杭州流传一个段子:全款买房里面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贷款的请把共享单车挪一挪!今天看是见识了,原来流传的这个段子看来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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