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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网络主播骗感情破裂, 遭妻子离家出走, 遭遇网络强奸怎么维权

2022-05-06
根据你的陈述:1、这是一起典型的恶人先告状的民事纠纷案件,而对方看起来也非常有经验,应该是一个网络惯骗;2、由于你在最初十分相信她并采取了一忍再忍的让步姿态,失去了止损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好时机;但庆幸的是,你手里还有一张她写的欠条,这可能是你向法院起诉的唯一证据。3、对方向公安机关报案诬告陷害你和朋友犯有抢劫罪,触犯了《刑法》的诬告陷害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对方实施的诬告陷害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并对对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实上,公安机关最终在24个小时之内将你们 释放,就证明了对方报案所称的你们犯有抢劫罪的事实并不存在,因此对方构成诬告陷害罪,公安机关也是明了的!4、你的朋友帮助你找她讨钱时,只要没有采取暴力或者非法拘禁的违法手段,就不会触犯刑律,依法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非法拘禁罪!公安机关认为你们暴力讨债,而暴力讨债在刑法上根本没有这个罪名,在事实上也没有你们侵犯对方人身权利的证据,所以你和朋友完全没有必要为此担惊受怕!5、警方将欠条还给你的行为,本身就表明了警方认可你和对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证明了你们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否则警方没收欠条是情理之中的,而且还要你们承担刑事责任了!所以,该欠条仍旧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欠条的法律效力不是由警方认定的,而是由法院审理认定。6、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上法院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也是保护你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了。现在你要做的是,将你们当初如何认识以及深交、如何借钱给他、总共几笔、借款依据(汇款凭证)、具体时间、你们生活在一起的相关证据、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她曾经威胁和恐吓你的证据、拿走你信用卡并使用的证据等等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和情况整理成一份书面材料,理出头绪,然后再考虑进一步的做法和对策。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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