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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律为您解答。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
1、没有,律师不是行政、司法机关,其声明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2、律师声明仅是代表他人对特定行为的声明,与他人直接声明没有什么区别,唯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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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是一种非官方文件,主要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某种看法,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但其隐含一种“我已经通知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思。
律师信是非官方文件,主要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意见,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意思是通知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律师信是律师对某个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为目的,通过法律事实了解投递对象,利害得失,让投递对象得到自己的法律评价,也就是说传达法律意义,因此律师信的本质是委托代理人表示的法律行为,有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个水平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3、搜集补充委托事项的事实材料。 6、听取委托人对律师函草稿的意见。 7、修改后出具律师函最终稿。 8、取得委托人的最终书面确认。 9、律师函经签章生效;包括承办律师署名、律师事务所盖章。 10、送达律师函。 11、接受回函或答复。 12、向委托人反馈或者向委托人询问律师函的效果。 13、回函或再发出律师函。 14、采取律师函业务之外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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