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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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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若雇你干活的人没有营业执照等用工主体资格的,你与个体老板之间就成立雇佣关系,你的情况属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由于雇佣导致自身损害的,你与雇主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反之,若雇你干活的有营业执照即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你与该单位之间就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与你的过失无关,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你说的情况,赔偿责任由你和包工头一起承担。
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权利保护:一是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要求赔偿。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承包业务分包、分包给组织或者自然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承包业务,由承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4)项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用人单位为承包业务的单位。第二,根据雇佣关系要求人身伤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主应当承担从事雇佣活动的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雇主、分包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承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格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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