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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看你的请假是否得到单位的批准,如果批准的话,单位不能算作旷工,如果没有批准,属于旷工,至于能否以此为由开除你,则又要看单位是否有这方面...
1、《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2、你是办理了请假手续并且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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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规定,正常的劳动时间=365-104(日常休息日)-11(国定假日)=250天,每月=20.83天。计算工资=月工资/21.75天*实际工作日。既然你一个月没有上班,那当然是没有工资的。 另外,请假有个“请”的过程,还有一个“消”假的过程,销假已你正常到岗上班为准。所以,你的事假周期应当连续计算,而非分段计算的。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未经批准超假一个半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请假回家,假满即应回到用人单位恢复工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应当经过用人单位批准,未经批准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旷工一个半月,完全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程度,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没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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