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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签字盖手印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
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签字盖手印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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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制工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生活补偿):(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二)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四)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失业金。股份可以转让/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的问题一般是不能通过章程予以变更的。如果公司章程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本公司的章程也能做出其他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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