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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唯一住房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执行。 在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
1、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交付执行书时,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命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2、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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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不采取过激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处罚较为严重。除可以进行罚款、拘留外,如果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法院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法院可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没有其他情节,不涉及构成犯罪的问题,处罚相对较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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