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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不一定本人要到场,没有到场的本人必须要有本人的声名书,并且签字确认,这样就可以由委托人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视为放弃属于自己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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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房产。 在我国,放弃房产继承必须本人到场亲自签名的,否则就是无效的。其他人没有权利帮你代签。 如果出现有人代签,在你发现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确认该申明不是你亲自签名而属于无效文件,然后再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父母健在,不存在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放弃继承权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遗产分割前必须放弃; (2)继承人本人原则上放弃; (3)不得附加条件放弃继承权; (4)不得部分放弃; (5)放弃继承是一种必要的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父母健在,不存在继承。所以,也就不存在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明放弃继承,若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谓遗产处理前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到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若在遗产分割开始后继承人反悔或表明要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明文规定该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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