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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相关税法规定: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工矿区征收,各地要遵照执行。二、关于建设镇的具体征税范围,各省、自治区、直...
是的,买房办理产权证书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在具体实践中,的确存在不少买房忘了办证的人,甚至还有些人买房后不想办证。导致购房者买房不办证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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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卖双方都是已婚人士,房产过户结婚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夫妻俩的身份证。如果有一方是离婚人士,则要提供离婚后没有再婚的证明,以免与再婚对象发生矛盾。谢谢阅读。
是的,迁入当地户口必须交验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在其他条件也符合入户要求的,才能迁入户口: 1、目前苏州市已经实行了积分入户政策,在当事人符合《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9-12条的规定,达到当地的积分准入条件,并能交验相关证件及资料的前提下,才能入户; 2、具体的入户流程及需要的资料、手续等,可以参照本办法第18--23条的规定办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1日):第十八条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申请人,户口需迁入本市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十一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第二十二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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