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子女一方放弃继承父母共有财产申请书

2021-01-21
声明人:吴××,男,一九××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址:济南市××××××××××;   我(吴××)的父亲吴××死亡后遗留有坐落在济南市历下区××××××(房屋所有权证号:济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平方米)房屋一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上述房屋的一半为父亲吴××的遗产,我是父亲吴××上述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现我声明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永不反悔。   声明人:xxx xx年xx月 xx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