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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股票质押贷款申请后,调查核实借款人的贷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数据真实性以及作为质量材料的股票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回复...
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第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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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因其风险较大,人很多时候会无力归还质押贷款,此时,质押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股权质押权利,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操作。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参照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间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股份能够进行质押贷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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