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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停赔偿程序: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明确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必须召集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停损...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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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处理流程如下:1:现场调查交通事故发生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或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离开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二:责任认定在明确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足够的证据后,严格按规定时间依法进行责任认定。不负责任认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三:处罚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没有异议就执行处罚,有异议及时申请复议。4赔偿调停在收到认定书后10天内各方面书面申请公安调停成功后,制作调停书,分别交给当事人进行赔偿。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车主点亮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到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就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下列规定处理: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就赔偿数额,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付,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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