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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急,你首先可以请求卖方补签一份合同并一份付款凭证,好好商量,一般没有问题的,如果不能解决,就到交款的银行请求重开交票据,这可以作为法庭证...
一般情况下,房贷合同丢了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您需要合同,银行有一份,可以复印,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给您一个合同复印件,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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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的,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⒈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 ⒉取号排队,待叫号后将身份证交与银行柜台工作人员; ⒊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汇票凭证丢失; ⒋并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如:汇款日期时间、汇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收款人账号等。 ⒌银行查询业务底单并复印; ⒍复印件由银行方面签章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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