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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被告,只要被告在异地法院管辖地居住一年以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
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情况下,以经常居住地为基准,因此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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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在户籍所在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在异地一年以上,直接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没有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居住一年以上,有暂住证的,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
离婚可以在国外起诉。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为公民户籍所在地;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在国外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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