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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在建(构)筑物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建筑抗震设施与减震、隔震装置。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装修、维修、改建时,不得擅自破坏主体结...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向评价项目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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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符合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并与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大型水库、核电站、跨海跨江特大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证建设质量。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并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向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实时传输监测数据。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列入各级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幼儿园、学校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和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纳入公共安全教学内容,每学年组织一次以上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增强安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给予指导。每年五月开展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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