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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犯罪在决定逮捕时,与其他普通的刑事犯罪在程序略有不同,简单地说就是批捕权上提一级。 具体说就是基层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部门在侦查贪污、...
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的制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中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适当分离,2009年9月,最高检下发试行规定,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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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在检查权中,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是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与完善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起到重要作用。目前,职务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检查机关审查决定逮捕权力是不是保留尚有待考量。本文认为,我们可以加强对审查逮捕权力使用的监督力度,赋予执行者充分的权力,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司法救济等等,以此对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方式进行改革和完善。
没有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因此,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凭证,是公安机关行使诉讼权利并严格依法办案的一种表现形式。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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