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幼儿园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直...
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补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经举办单位同意,可以整体移交当地人民政府用于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幼儿园变更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的,应当报审批、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审批、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终止的,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幼儿园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恢复幼儿园使用性质和用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残疾幼儿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应当高于普通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5人已浏览
1,365人已浏览
2,030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