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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划分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划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还债是天经地义的。许多债权人常常抱着这种想法去讨债,殊不知,讨债本身并不违法,一旦讨债手法不当,反而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有时我们会看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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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分家析产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分家析产属于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离析的法律行为,公离析产可适用财产分析这一原则。申请办理财产分析的公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提交财产分析协议书(分离家的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件。如果法定应分得财产的权利人中有放弃应得财产的,应向公证机关提出放弃财产的证明书。更多信息可以去法治中国律师网上咨询公证机关在办理财产分析公证时,还应审查以下事项:①共有财产分割时,要按照共有人的协议进行。②共有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清单和债务清单是否完备。③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否本着团结和睦、互让互助的精神,协商处理;对老幼病残者不同给予了适当照顾。④公证证明分割财产的家庭协议书,应同时规定老人在寿终以前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如有不尽义务者,就取消其继承权利,以促使各方都能履行协议,减少日后纠纷。
在我国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是否准许离婚的条件之一,就是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然,感情是否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要准确把握,真的很困难。最高人民法院为了避免标准不统一,出台了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具体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所有权转移就要求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如交付房产证,实现所有权的转移。钥匙仅属于事实交付房屋,但因其缺少交付房产证这一环节,这种交钥匙的行为,属于不完全交房,只有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实现房屋的真正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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