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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分支机构属于总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总行的债务不能由分支机构承担,但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1、公司债务不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股东,没有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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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 但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民事责任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由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内部法律关系,原则上分公司不能偿还总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总公司独立或与他人共同重新设立的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总公司的债务要由子公司承担是有条件的:一是经过债权上同意,二是子公司本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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