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公司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就属于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存在差异,隐名股东不参...
一、公司法的确没有规定隐名股东的问题,但并不等于关于隐名股东的有关问题没有法律依据。对于隐名股东的处理仍然可以依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隐名股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实际出资或认购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资料。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实际投资者的权益。一般来说,任何实际出资的人都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一半以上的其他股东知道实际投资者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实际投资者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录在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换句话说,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存在,即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因此应确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3、公司一直承认其作为实际股东行使权利。这是许多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然,对于隐名股东,只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就可以成为公司实际出资的一半以上股东大会。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隐名股东不是公司的股东,而是实际的投资者。隐名股东是指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不能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也不能限制著名股东将其投资形成的股权转让给他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