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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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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人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将每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 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是为了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工商局×字第×号罚款x元的处罚决定、变更卫生局×字第×号罚款x元的处罚决定。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 a、事实。即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b、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c、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①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②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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