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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上海申报工伤时间是: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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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工伤申报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工伤申报材料: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申报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申报材料: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工伤认定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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