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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
1、探望 这是指权利人在约定或者判令的时间内,到未成年子女居住的地方进行看望。探望权行使的方法为分: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看望式探望是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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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三)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四)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五)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帮忙。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找到专业的律师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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