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1、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3、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审计监督是指在国家行政组织内部设立专门机构依法审核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遵纪守法情况。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下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一)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金;(二)住房公积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有关住房专项资金;(三)以货币、有价证券和实物等各种形式捐赠的社会捐赠基金;(四)社会公益性募集资金;(五)其他社会公益性基金、资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5人已浏览
3,392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3,9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