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医疗保险的保险年限无效:保险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保险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继续保险,其中中中断前后的连续...
医保的参保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 可以续缴医保,其中断前后的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保的参保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 可以续缴医保,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连续缴费),超过3个月的,只能重新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五险一金不断交就作废的说法。五险一金中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缴费年限要求,其中养老保险不需要连续缴纳,只要退休前至少缴纳15年即可。而且医疗保险,如果断交超过3个月,则缴费年限将清零重新计算。不会作废。
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所以不存在作废的可能。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5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19,6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