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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可以追偿另外的担保人,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份额的...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个担保人。 同一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偿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担保人或债务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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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不需要担一辈子,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债务人约定保证期间。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在保证期间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次数不做限定,但是他们要有能力偿还你所欠下的债务的能力。 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所谓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清偿债务责任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时,担保人需要接管任务。法律对担保的次数并没限制。只要银行接受,主要与经济能力和担保意愿有关,与担保的次数无关。经济实力弱就只能做一次担保。一旦经济实力雄厚,就可以多次主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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