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给付的款项能否认定为个人债务?

2022-03-09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据你所述,虽该两笔款项发生在你和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邹某母亲仅提交了相应款项的票据,你本人否认该笔款项的性质为借款。鉴于你们原是家庭成员,这些款项的支付存在多种法律关系,原告主张款项性质为借款法律关系,就应当承担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举证责任。本案中,邹某母亲未提交证据证明款项的性质,且本案诉讼发生在你和邹某离婚诉讼中,而你和邹某在离婚诉讼中并未涉及此债务,故邹某母亲的诉讼请求不一定会得到支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