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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割原则有哪些: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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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或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第一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第二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第三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要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事实婚姻中,只要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就由双方共同分配,与正常的婚姻财产分割并没有太大区别,应遵守的原则为: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原则。 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事实婚姻目前应该算作同居关系,在分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自愿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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