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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取消了准生证,改为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在当事人所在地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或者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出生证明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街道办事处或计划生育办理。出生证明可以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一定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配合。假如想把孩子放在男方城市的户口上,那么建议到男方城市去申请准生证,否则户口时,手续会比较复杂。
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备案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无需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此外,原来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的群众再生育审批,现在可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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