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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交付的情况下,只要签订合同就可以适用。 2、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
租赁物遭受毁损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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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独家管辖: (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融资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属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1、融资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2、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3、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 2、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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