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清偿到期债务的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到清偿期,债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案是否构成犯罪,看是否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否与主观故意有因果关系,以及是否符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量刑要结合当事人犯罪动机和本案对社会的危害性大小,以及当事人在本案中是否有从轻或减轻情节等因素确定。最终要落实在证据上.可以提供下列帮助:1、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2、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3、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这时候,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民事连带责任。
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约定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