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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也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一)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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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一)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管制是刑事处罚的种类之一,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执行社区轿正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6个月是处罚刑期,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你哥哥的情况是故意伤害罪6个月应该是被管制了。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
1、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2、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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